“好咧——”如果可以选择,当初他并不会选择那样带莫迟卿回去,至少他不会那么的不去考虑后果。如果当时的他知道自己会喜欢上莫迟卿,他更不会让莫迟卿在那天就和他走,至少他会计划一个万无一失的行动,不至于将莫迟卿那么快的暴露出来。赫伯特·弗里吉斯的本事不小,所以在得知莫迟卿和曲言跑了后,相继他的账户上消失的一笔钱,很快就联系在了一起。这境城,可以说得上是分为三大势力相互牵制,这其中一个便是赫伯特·弗里吉斯的森罗院。另一个便是彭书隐的玄宗堂。剩下那个是威弗列德·拉里的灭神。而境城之大,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小国,它大吗?它并不大。而它小吗?它也并不小。所以,在这里的人,能者居之。这三大势力想要找个人,还不是举手之间的事情?可是,偏偏在赫伯特·弗里吉斯找莫迟卿的这件事情上却被打了脸,并不是赫伯特·弗里吉斯没有这个本事,只是穆宸轶极力地抹却莫迟卿的痕迹,赫伯特·弗里吉斯纵然是想查也有了难度。更何况,莫迟卿这去了穆宸轶的地方,只要他莫迟卿不出门,赫伯特·弗里吉斯就算本事通天,他还敢把手伸到穆宸轶的这边地盘,真当穆宸轶是吃素的不成?别看穆宸轶还未成年,可是就拿穆宸轶如今的成就来看,哪个同龄人有他这般成就?觉得内地没有挑战性便跑到了这危险的境城来发展,除了穆宸轶觉得这里有挑战性,这境城除了误入或被抓来,这里便是罪恶的避难所。而莫迟卿此时此刻正坐在穆宸轶的地盘上,喝着牛奶,看着俞星在玩电脑。俞星才九岁,他的电脑技术却是很强大了,至少他如今能够在黑客排名榜上有名了,虽然说是排行榜要不我叫你——穆爷?穆宸轶是很忙的,他想要在这境城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便只有更努力地扩大在境城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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