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转念一想,他就将这念头抛之脑后了。沈家如今其实不缺这个钱。再者,他也明白,沈墨本事,万一将来,沈墨真的状元及都城的人都是傻蛋郑云没察觉出沈墨的不妥。在他看来,沈墨对所有人都如此冷淡。“我昨日里才到都城,不成想,今日就在这聚义楼瞧见了你,可真是缘分。”郑云欣喜地道,说完又问沈墨何时到的。沈墨刚要回答,就听林然道:“我们已经到了七八日了。”郑云听到这话惊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沈兄应当是在我后面来的都城,怎反而比我早了这么些时候到呢?”“我和沈墨都是糙人,不像郑举人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养的精致,路上赶点,自然就早些到了。”这年头,凡是有功名在身的人,多半都会将他的功名喊上,被喊的人也会觉得很高兴。沈墨嫌弃地看了林然一眼,有些后悔带林然出来。“以前没来过都城,怕耽误了时间,路上就赶了几天的夜路,这才比郑兄先到。”沈墨端起茶喝了两口,压压心底的火气,他怕忍不住将林然掐死。同样是举人,他怎么没见林然见到他的时候这么热络?林然可不知道沈墨怎么想的,他只觉得郑云这人不错,虽然是举人,出生还好,可一点也没有架子,比沈墨好相处多了。有小二过来招呼郑云。郑云直接就道,在这边坐下,与郑云一同过来的,还有一名举子,叫应容。也是参加此次科考的。两人同住在一间客栈,门对门,都是读书人,闲聊几句也就认识了。两人都坐了下来,郑云又点了一壶茶。林然见郑云点的是五两银子一壶的那种,不免咋舌,心道,果然相比较起来,还是沈墨最好,起码沈墨就不会点五两银子一壶的那种茶,他真的不知道那茶喝起来和一两银子的一壶有啥分别。“沈墨,你来了都城后,住在哪家客栈,不若搬到滕福楼,与我一同住吧,咱们住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林然来了都城浪费林然虽然现在在读书,可很多东西还是一知半解,加之那些学子经常引经据典,且那话都是书中原文,林然听得有些糊涂,不过让他觉得高兴的是,沈墨虽然瞧着冷冰冰的,只要他不懂的问他,他很乐意告诉他。最开始的时候,林然还问的小心翼翼,渐渐地,发现沈墨并不生气,胆子就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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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骷髅王(终章)终于是烂尾了,哎,对不住还订阅的几位,不过算是完结了。真心没心情继续写下去了,点击有些,可是订阅就惨不忍睹了,坚持两个月,还是开新书吧。能张凡想也没想,直接道如果胡志渊死了,你也得下去陪葬。...
我只是一个科学家猴爷很认真的说道最多只是个会武术的科学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殊事件专案组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该小说还没有简介...
生活一向清闲的罗林是银松森林洛丹伦王国的一名合法公民,他经营着父母留下来的玛尔丁果园,是这里的果园场主。原本他以为生活会在他的每日种田,收菜,画画,写小说的乐趣里里慢慢的度过,直到有一天,第一次兽人战争爆发了,父亲死于黑暗沼泽,罗林第一次尝到了战争的滋味。此后,一个吊车尾法师和一位美丽的风行者闯入了他的生活。一年之后,他感应到了艾泽拉斯世界的魔法能量,正式具备了成为一名法师的资格。现在,他要去还在太阳之井光辉照耀下的奎尔萨拉斯,进修魔法。我是罗林,未来奎尔萨拉斯王国唯一人类三修大魔导。来吧,好戏开场了!ps时间线接入点在第一次兽人战争爆发中央,黑暗之门第三年。新书开更,求推荐,求收藏。...
那一刻,我升起来风马,不为祈福,只为守护着你的到来。那一日,我垒起玛尼堆,不为修德,只为投下心湖的石头。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我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不为轮回,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本书讲述,一位高级机甲设计师,重生到45年前,原本想当一次小人物,轻轻松松的找几个漂亮的老婆过完一生.可是现实不允许他这样,星际战争即将爆发,为了保护自己身边的朋友,只能高举拯救世界的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