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笙:“有事。”小雀:“那我帮你。”无论什么时候,纵使是重生,又一次拥有了这么长一段快乐的记忆,小雀和戈沙的死都死两个人心底抹不去的伤。先前赤云山传信过来的时候,胡云笙还没有想起过往,只是心底隐隐有不安。那段时间,蜘蛛一直如影随形,他一直以为是蜘蛛的缘故,后来全部记起后才明白,区区蜘蛛还不至于让他如此心神不安。这些天,好不容易安全把狼送回来了,提着的心终于能放下了,结果现在狼崽子说他要跟着他们。胡云笙差点一口血吐出来。他下意识的去看秦牧,发现秦牧也在看他。看到他的目光,秦牧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紧接着就听见秦牧说道:“小雀,你发现没有?”小雀一脸懵:“发现什么?”秦牧:“戈沙不见了。”小雀继续懵逼,“难怪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原来是戈沙不在了,他去哪儿了?”秦牧继续笑,“我们把他丢了。”“什么?!”戈沙虽然笨是笨了点,捕猎能力差了点,可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他还可以照顾孩子,他们怎么……等等……小雀呆滞了一瞬,曾经和半妖偷看过的绘本突然浮上脑海,一些人类世界的常理也就在此时默契地刻进了脑海。他四条腿往后挪动,一边挪动一边点头,“行,行,行,我明白了,你们两滚蛋吧。”“谢谢小雀。”秦牧抱拳,礼数周全。眼看这两个人再次骑上了马,小雀突然想起刚才忘了什么,“你们等等!”马上的两个人看向他。小雀赶忙问道:“你们把戈沙弄哪儿去了?”即使戈沙笨了点,捕猎差了点,可他会哄孩子啊,马上就要繁衍季了,那么一群小毛孩子,迫切地需要一个奶妈在旁帮忙。胡云笙:“……”其实他们还是有和戈沙联系的,只是差一点累死信使。事情是这个样子的,从海上回来之前他和秦牧就确认了关系,那会还没有前世的记忆,天天美滋滋地,如同胡云笙和秦牧离开赤云山后,乔装出城。按照先前阿和得勒的北迁承诺,秦牧和胡云笙要想找到他们,必须在出雁北关后,穿过塔木格里沙漠边缘聚居的村庄,再向北走五十公里。胡云笙眉眼冷厉地看着不远处的帐篷,“五十公里?他们的滴血起誓真不值钱啊。”秦牧面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沉声道:“去年我们去塔木格里的时候,他们是在更靠北的地方。如今见大雁内乱,试图浑水摸鱼了。”他们还没走到塔木格里聚居的村庄,就已经看到了阿和得勒聚居的帐篷。四下几乎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只有眼前这块大石头,若是敌方站在高处,也是一览无余。秦牧抓紧胡云笙的手,“我们先退,等晚上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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