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里有一种动物,像猫像虎,敏捷狡诈又刺挠,她就挺像的。车没走几分钟,就热闹起来,因为车上基本都是认识的,开始说起了大家都买啥。几人里,就季延是去拉肥料和接他哥的,毕竟周五,哥哥放假。之前接触的时候机会不对,但谭绵绵打眼一看,他也不是那种高冷的,人家问了,会回上两句,不说话,他就看车板子。谭绵绵没忍住问了一句。“你都二十多了,你哥还在读书,是大学生吗?”车上的人微妙的看了谭绵绵一眼。“你,不认识季玉?”啊,季玉??她反应过来,季延的哥哥季玉,是书中男主,谭绵绵送过鸡蛋和粮票还有情诗的那个,软饭男?三块钱买了好多可是季玉不是也就二十岁左右吗,目前为了等下一年的大学推荐,在公社学校里义务帮忙教学生。也就是说,作为弟弟的他。额,可能未成年?????想起之前两人还一起被堵在房里,谭绵绵尴尬扯扯嘴角:“哦,我晕车,一下没想起来。”晕牛车…诡异又短暂的寂静后,其他人又继续聊起来。我说你今日鞋面整齐,我说你衬衫好看没补丁,她说攒了鸡蛋换点洋火,他说攒了布票能做个背心了。只有谭绵绵,一眼一眼的看季延,这人长得还挺着急啊,前世十九岁的小鲜肉,好像都还白白嫩嫩的。季延瞥了她一眼,总觉得能从她脸上看出她在想什么,言简意赅回了一句:“我十九。”谭绵绵微笑,好的,她知道了。虽然现在她这个身体刚十八,但实际上,他比自己穿书前还小三岁。不过,乡下人都吃得不太好,瘦巴巴的多,再加上季母重哥轻弟,他是怎么吃得自己胸肌腹肌鼓囊囊还长这么高的?远远的,已经能看到小镇了。尽管谭绵绵有心里准备,这里的小镇也发达不到哪里去,但全镇就零星两三个二三层的建筑,其余也照样是大平房,灰扑扑黄色是主调,白色的印刷体标语随处可见,看着真的寒酸啊。下了车,她听徐老头说两小时后从这里回去,就看他赶车离开了。“真好,女儿嫁工人,来镇上都有个歇脚的地儿了。”“谁说就是好呢,我听说每次老头来镇上都要带点孝敬,不然那…”行吧,托福,她还知道了关于赶车老汉的八卦。谭绵绵去了供销社,收钱,交付东西,一场买卖结束了。旁边有人买酱油,谭绵绵看人家买酱油打醋还需要带瓶子。觉得真新鲜。谭绵绵买得还算愉悦,再问了一下时间,确定还充足,就去了国营饭馆。吃饭还要掐点啊小镇虽小,也是有国营饭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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