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远离中原的小镇上,因为离的太远,小镇的名字已无法得知。
街旁的一颗接近枯萎的老树下,一群孩童围着一个乞丐。原来,是那老乞丐在讲他年轻时在江南听过的故事。
“阿南,快回来练字。”说话的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中年女子,说简简单单,是因为她就是那么简单,没任何修饰。
“娘,我要听完这个故事。
”虽不情愿,但还是回了家。
等那女人搂住了孩子,一脸恬静淡然的表情足以让老街遗忘岁月。
那女子不屑的说道:“又什么好听的?不就是几个没读过书的傻小子与世人为敌,结果死的死、伤的伤吗?还连累几个世间少有的好女子。”
“他们不是大侠英雄吗?”
“不是,什么都不是!”
“啊……”
“啊什么啊,再不好好读书,下场比他们还惨!”
等孩子进去了,女子看着树下的老乞丐,喃喃自语道:“那是一个开始于江南的故事,可是,情节太乱、太烂,又如何讲起呢?”
毕竟,那是盛唐岁月里的一粒海沙,可抛、可忘,不可记。
盛唐之下,又有什么敢称大呢?一个皇上李世民威震天下,手下大将能人颇多。一个秦琼秦叔宝,一个程咬金,刚威之气连鬼怪都不敢犯。
而元气大伤的魔物妖物也经过休养生息后,几个老魔头也想趁机称霸江湖。
而打前阵的,便是那些武功高强又是新面孔的人。
说是魔,其实只有少数是草木珍怪吸收天地精华所变,就如那几个大魔头。剩下的,就是半人半魔,或者甘愿替魔头们卖命的人了。
这时候的大唐,真可谓国泰民安。而武林,也是个盛世江湖。有凭剑术高超的侠客,也有修炼法诀的真人仙姑。
依靠刀枪的自然要内力深厚,而修炼法诀的是靠法器才能发挥威力。自然,法诀比刀剑难上千倍,要极好的资质、极高的领悟力才能学会。而且师傅一般不会把高深、威力大的法诀交给弟子,除了传人。
而法器,有的是上古流传下来的,有的是前辈高人用自身功力封印在兵器里面的。法器皆有硬伤,那就是法器里的那股气,用一次少一次,一旦用完,法器便会消散。而功力越高之人,用自身功力引法器发动,则对法器的损伤就少的多。
法器之少之珍贵,所以大多数人只能修炼刀法或剑法。
世间道教、佛教的武功法术更是让世人羡慕,而这些,又岂是轻易能学到、学会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第一次见面这明明是我先订的包厢,凭什么你一来就抢走了?林雨诗咄咄逼人,然而言逸萧却淡然处之说完了吗?你!接下来,他根本不给她任何说话的机会,转身就对着保镖吩咐把她给我扔出去。混蛋!你居然敢这样对我,我和你势不两立!第二次见面,他就夺了她的初吻,不问她的意愿就随意改变她的一切,惹怒了她。然而林雨诗狗腿地抱着他的手臂,谄媚道校草大人,求放过。言逸萧头也不抬,惹了我就想跑?再不给她机会,直接扛起,带回家。...
痴于剑,近乎于魔。少年得剑气通玄篇,内蕴白金剑丹,剑气无尽,破灭万千阻碍。一剑破万法!书友群302565465...
太后养女,皇帝御妹,相府命妇,庄锦懿的每一重身份都尊贵显赫才貌双全,贤德淑良,端庄优雅,关于她的赞扬之词也是花团锦簇可对锦懿来说,她真的,没那么好若说她有什么可值一提的品性,那就是淡然从宫中到府门,该见的不该见的她是百炼钢,也是绕指柔甚至想此生不管再经历什么,都不会失态动容直到遇上待我青云之上,抱卿归去可好?献给祥祥。薇妮已上市的实体书封面,各网店书店...
这年头,穿越算什么?重生才是王道! 前世懦弱纯善却落了个凄惨下场,连累家人惨死枪下。 今生她含恨归来,势必要欺她辱她害她家破人亡的黑心肝付出代价! 重生...
人家都说面由心生,我这么多年也算见过不少人,有披着人皮做狗事的,也有披着狗皮做人事的。...
第二百四十一章骷髅王(终章)终于是烂尾了,哎,对不住还订阅的几位,不过算是完结了。真心没心情继续写下去了,点击有些,可是订阅就惨不忍睹了,坚持两个月,还是开新书吧。能张凡想也没想,直接道如果胡志渊死了,你也得下去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