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便忍不住地笑,笑完了,让两人拿着赏钱喝酒去了;等沈禾满心欢喜地回了家,李斌忍不住问了一句:“夫人,您今天这么开心,是捡着银子了?”沈禾面上的笑顿了顿。她回过神来道:“见了位朋友,比较开心……我还有点事情,先进去了,你自己忙啊。”李斌说好,又不住地望着门口等着季松回来,没一会儿就看了门口七八次。等给季松准备的礼物敲定了,沈禾便卸下了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把季松送她的耳环给还过去了;虽说这对刀剑比不过季松送的耳环贵重,但是——但谁让她出身商户呢,她穷啊,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反正她送的东西,季松要是喜欢她,她就算送张白纸季松都会开心;季松要是不喜欢她,就算她把全部身家都当了、给他送礼物,季松照样看不过眼。想着沈禾懒洋洋地坐在桌案后看书。她姿势随意,两腿盘膝坐着,一只手肘搁在桌案上、手掌撑着脸,斜斜握着书看着;她这个姿势,季松进来时就只看见了她的侧脸。沈禾是鹅蛋脸,一侧就显得脸小了一圈,也越发显得眉眼修长漆黑,映着她雪白细腻的肌肤分外出彩。季松一看,走路的动作就慢了下来,越发觉得看不够了。这丫头……不看身段的时候,还真是能把他给迷住;至于身段……再给她找几个厨子吧,这丫头总是不爱吃饭,真够让他头疼的。从门口到桌案不过几步远的路程,季松硬生生走了好久。他走到沈禾面前,隔着桌案坐在了沈禾面前,也学着她的姿势用手肘撑着脸;他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望着沈禾,所以沈禾好久后才发现他,看见他的时候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没多久,”季松勾唇笑了:“苗儿怎么不戴耳坠儿?”这丫头人好看,可是不爱打扮,平常送了她好多首饰,可她不常穿用,季松总觉得有些可惜,可惜她那样的姿容,打扮起来肯定光彩照人。“耳坠儿啊,”沈禾笑了笑:“太贵重了,等什么时候需要见人了再戴吧。”“哪儿贵重啊,”季松不高兴了:“送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你要是觉得需要见人,那再弄点不就好了?”“别别别,”沈禾一迭声地拒绝。她慢慢放下了书,颇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耳坠儿太重了,我戴着耳朵疼。”她这么一说,季松就凝神去看她的耳朵,果然瞧见她耳朵有些红肿;看了一眼,季松伸手上去摸了摸,察觉到她耳朵依旧柔软,方才放下心来:“这样啊,下回弄点轻巧的耳坠儿。”沈禾想说不必破费了,又听见季松问她:“你不喜欢戴首饰,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首饰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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