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可以尽兴地去想象丰息和风夕的日子,斗嘴和温情常在。还有他们那日渐长大的小狐狸,可能日后又是江湖一大人物。他们在烟霞山林、大漠孤烟中玩累了又会回到隐居的地方歇一段,整整人,和小狐狸斗斗法……我喜欢这本书快五年了,直到现在还依然和同样喜欢这本书的闺蜜嬉笑着讨论我们对人物情节的看法。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人是我厌恶的,或许有些人的所为我不苟同,但我也都能理解。因为喜欢,我想给他们最好的归宿,当然也得是符合人性和逻辑的最好归宿。关于凤栖梧和皇朝华纯然的,我在那一章的后面就写了我自己的看法,是以这里不再废话了。说说韩朴吧,韩朴对风夕的感情说不定韩朴自己都没弄清楚,虽然我认为是亲情的依赖居多一些。但可爱的朴儿自己没弄清楚啊,他成亲的可能性真的太小了,但是有随婉清在,他就不会孤独,他的心就有心灵栖息地,这是风夕都不能给他的。而随婉清有着女子独特的聪明,和随教之人的任性,她的任性不如她姐姐那般外露,而是任性在骨子里。她懂韩朴,理解韩朴,她不在意世俗。试想想,他们这是不是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相依相伴呢?若能心安,若能开怀,这种形式也是可以的吧。我自认为是资深看小说的人,平心而论,《且试天下》并不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文笔最好的,也不是情节最好的。但我的第一篇长评是写给它,第一篇番外是写给它,甚至愿意花一周的生活费去买它的繁体版,出了新版又去买新版……我自己有时都会奇怪为什么,问过不少也喜欢《且试天下》的网友,我最喜欢一个志同道合的网友给我的答案,她说:“可能因为这书写到咱们心里去了。”是的,因为这本书、这些人都写到我心里去了,所以书本身是否完美不重要。这本书,这些人,陪伴了我很多意义深刻的日子,喜欢了五年也依然喜欢着,或许以后也会一直喜欢下去。这篇番外,是我倾尽心血的作品,写的是我心中的白风黑息、我理解的白风黑息。在打下‘全文完’三字时,我笑得很满足,我圆满了!谨以此文献给我高中时便开始喜欢的小说,喜欢的人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644年的剧变令人目不暇接,最终把一个灿若星辰的文明带入泥沼,令人扼腕而叹。1644,永远是剧变的符号,这是一个由无数偶然堆砌起来的必然。也许再加一个偶然,就会有另一个必然的结果出现。这是一个英雄和奴才同样多的时代,做在血火中挺胸的英雄还是当苟全中屈膝的奴才?就让一个偶然来拉开英雄时代的序幕吧。热血的故事开始了...
前世,她女扮男装披袍上阵,铁血赤胆却落得满门抄斩的下场。今生,她携恨归来,誓要将前世害她之人屠杀殆尽。一场交易,他助她杀尽仇人,她助他一统天下。她笑问,不知...
第三百零六章最后的答卷(大结局)北伐胜利了!几乎是一夜之间,整个艾泽拉斯大陆都为这个消息而沸腾起来。从远到极北的龙眠神殿,到大陆最...
个性化征文 做人好?还是做鬼好?答案对殷清欢来说不重要,因为她已经是一只女鬼,而且还是一只千年女鬼。不过如果非要让她来回答,她可能会说做鬼好,当然前提是要做像她这样有法术有三界身份证的鬼。 按理说,可以无拘无束的穿梭在阴阳两界也算是人鬼史上一牛人,额,不对,一牛鬼了,可是虽然现在的生活很拉风,殷清欢还是会有许多小郁闷,比如是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死了多长时间了?比如她为什么为什么会失忆?为什么她不能去投胎?再比如她怎么可以重生? 那么,到底是做人好?还是做鬼好? 暖暖的完结文妖惑掠君心幽冥客栈琉璃糖,暖暖企鹅616404828,欢迎勾搭!...
奴良陆生的小儿子,奴良空鹤一直被他人类的血统困扰,在找到方法以后,去寻找上一代羽衣狐殒命化生的杀生石,想要解封他太爷爷奴良滑瓢的心脏来提纯自己的血脉。 却不想被乱流传送到了海贼王的世界当中,他…...
那一刻,我升起来风马,不为祈福,只为守护着你的到来。那一日,我垒起玛尼堆,不为修德,只为投下心湖的石头。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我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不为轮回,只为途中与你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