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造化弄人?还是说他们三兄弟享盘古遗泽的功德居然还比不上常羲帝俊的气运?原始三人最终拂袖离去,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定不会善了。而就在洪水退去,补天成功,妖族帝后与圣人们做过一场之后,人族中也发生了一件大事。伏牺退位,推举神农为新的人族共主。☆、伏牺在位已经整整一千年,这一千年里人族风调雨顺,户户和美,整个部落欣欣向荣,而在人族的数量越来越多之后,就从原来的一个人族部落逐渐发展出许多部落,散落在洪荒大地各处,安居乐业。而伏牺的名称也从原来的族长变成了现在的共主。意味着是整个人族所有部落共同的族长,而不止于最开始的部落。而在部落逐渐分散之后,许多部落也多了一些后起之秀,像是有姜部落的神农、有熊部落的姬地等等,但是其中最为瞩目的却是神农。他不但是妖后的弟子,还遍尝百草,找出了一种可供所有部落食用产量极高的食物,当然,最重要的是,这种植物可以进行种植,也就是禾穗。在神农的带领下,有姜部落已经从最开始的渔猎部落转为农耕部落,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没有食物吃会在捕猎的时候被咬死了,而这种部落的优势在倾天之祸后发展到了顶端。因为洪荒有了四季。春夏秋还好,但是一到冬天,千里冰霜万里雪花,不要说打鱼,就连捕猎都困难的很,树上的果子不再一年总挂在树上,野兽们也在冬天的时候冬眠,不冬眠的也变得极为危险,等到洪荒大地上习惯将孩子称做‘娃’,精卫则从小就被称为女娃。女娃自出生起,就被神农和陵光夫妇爱若至宝,陵光甚至亲自用自己的羽毛做了一双红色的小鞋子送给女娃,就连常羲都送来一颗避水珠以示庆贺,那颗蓝色的避水珠被神农镶到了女娃的头冠上,熠熠生辉,分外美丽。女娃长到十岁,可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古怪精灵的小模样别提有多招人喜欢了,别说神农和陵光,就连常羲都被女娃送来的衣服收买了,虽然粗糙的不行,但是那起码是亲手做的不是?常羲看着半长不短,袖子不齐,还漏了好几个窟窿眼的衣服,默默地将它收起来,嗯,这个徒孙女,他认下了。话说……转眼间就已经是有了徒孙女爷爷辈的年纪了,常羲有点忧桑。不过命运早就在他知道他的蠢徒弟将女儿取名为精卫的时候就知道了,毕竟精卫这个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精卫填海的成语后世可是耳熟能详,所以常羲在百天贺礼的时候送了精卫一颗避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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