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诗又是李白哥哥的,毕竟我喜欢李白哥哥嘛。
侠客行
【唐】李白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chapter_();
【译文】
燕赵的侠士,头上系着侠士的武缨,腰佩吴越闪亮的弯刀。
骑着银鞍白马,在大街上驰骋就像天上的流星一样。
他们的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干里之行,无人可挡。
他们为人仗义行侠,事成之后,连个姓名也不肯留下。
想当年,侯嬴、朱亥与信陵君结交,与之脱剑横膝,交相欢饮。
三杯热酒下肚,便慷概许诺,愿为知己两助擂刀,一诺重于泰山。
眼花耳热之后,胸中之意气,感动苍天,可贯长虹。
朱亥为信陵君救赵,挥起了金椎,使赵都邯郸上下,都为之震惊。
二位壮士的豪举,千秋之后仍然在大梁城传为美谈。
他们纵然死去而侠骨犹香,不愧为是盖世之英豪。
要做人就要像他们这样的侠士一样,传名百代,为人称颂。
谁愿像扬雄那样的儒生,白首著书,老死窗下呢?
【创作背景】
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李白游齐州时。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全国经济繁荣、城市商业兴旺、西域交通发达的盛唐时代有关,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更促成了当时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除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高冠佩雄剑”,甚至,一生都不离剑,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李白青年时代曾“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少任侠,手刃数人”,他的理想就是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功成身退。这首《侠客行》就是在以任侠意识为尚的社会背景之下创作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第706章大结局2越来越多的生物凑了过来,围绕着这个巨蛋展开了讨论,大家都在好奇,这个庞然大物里面究竟是什么,长这么大,它们都没有看到过这么大的蛋呢!最后,最开始飞来的那只白色的小鸟在大家的怂恿下,战战兢兢的落在了蛋壳上,...
四个少年在神的掌控下经历了生死历程。经历了信任背叛冲动与智谋的觉着。神赐予四少年勇猛力量速度智慧。四少年在绝望中重生,在战斗中成长,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摆脱神的掌控…...
我将用铁血和利刃来维护我所拥有的,我所珍惜的,我所爱戴的,任何背判与不忠都将用鲜血来洗涤!这是属于我的世界,我的世界我为王!枪手新作马前卒已经正式上传,敬请各位新老书友前往。注本文纯粹架空请勿与真实历史对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佛曰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横扫天下无耻者无敌!一个北大的高材生杨晓枫,在一次意外中被莫名奇妙地穿越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还要被人阴去一个书童,我考,他nn的,碰到的那些家伙还要在假装正经,那么,为了适应这个社会,我只好假装不正经了。在这里,女神御姐萝莉熟女侠女郡主公主等等将悉数粉墨登场(嘻嘻,广大狼友,总有一款适合你的,我考,什么?全部都适合,那太什么了吧,不过,偶喜欢!),在伟大的YD思想指导下,在杨晓枫的高度无耻带领下,在一帮无赖配角的积极配合下,演绎出一个个荡气回肠的YY故事。PS因为本书极度YDYY和无耻,为了保障阁下的显示器安全问题,请不要在吃方便面或喝茶的时候观看,以免发生意外,多谢合作。...
李怡炫得到一个神秘神秘包裹,包裹里面装的是一扇时空门,可以穿梭在31世纪和20世纪60年代末的香港。利用未来的高科技技术,猪脚在20世纪的香港建立的自己的航空产业。...
相门贵女,受尽家宅欺压,幸得祖传指环带她神秘穿今。然而豪门弃妇不尽人意。好不容易新生到现代,决不能再过上悲催的日子这一世,凡得寸进尺之人,定要枕戈泣血还之!(本文架空,谢绝考究)开挂反穿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