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肯定管,但得找时机,等陛下有求于我们兄弟的时候,就是母亲封为王妃的时候。”蒋承弼明白了,得跟皇帝谈条件。他脑海里隐隐闪过一丝亮光,对了,很快就有机会了…与此同时,端王府这边,吃完晚膳的小明王跟端王告了假,“我吃撑了,去消消食!”端王警惕地瞅着他,“去哪?”可别又惹祸。“去皇宫跟陛下唠嗑!”丢下这话,小明王便出了门。端王跟着到了门口,一副太阳打西边的神情。这小子没吃错药吧,平日里哪里都敢去,唯独不敢去皇宫,生怕他皇伯父骂他,今个儿怎么主动送上门去了?出了门,小厮牵来了马,一边把马缰塞小明王手里,一边一脸纠结的问,“爷,您怎么想不开要去皇宫呢?”凌王府是凌王没想到,自己临死前把谢云岫娶进来会招惹这么多非议。他之所以在临死前求娶谢云岫,是有原因的。几年前,江南出现海盗,有人怀疑是前朝遗民作乱,陛下派他去打探下情形,他便带着老二蒋承弼南下了江南。途径金陵时,他们父子俩休整了一日,陛下担心谢氏不臣,于是他乔装打扮在谢府周边打探了一番,恰恰那时,他看到几个锦衣的小姑娘小少爷,在欺负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还把她推下了池塘。凌王走过去呵斥了那帮小孩,小孩子一哄而散,他自是亲自把那小姑娘给救了上来,因着天冷,那湿漉漉的衣衫裹着那个小人儿瑟瑟发抖,凌王无奈便把她外衫脱了,将自己的衣衫盖住她,再把她送给了谢家门房。本来他也没当回事,哪知道后来谢氏女入京,凌王无意中听到她曾在江南被男人看了身子,坏了名声,难以婚嫁,那个时候,凌王心里就有些难受,想着自己可能一片好心害了她。再然后,谢氏女跟庾家议亲,庾家那孩子恰恰摔死了,把这一切都怪责到了谢云岫身上,他心中恼怒。时不时脑海里就浮现起当年端着一双黑啾啾的大眼睛,蒙着一层水雾虚弱的跟他道谢的小丫头…那摸样是没得挑的,任何人瞧了只有心疼的份。再后来他病重,谢云岫依旧未嫁,这件事就成了他的心病,他担心死后,那个孩子无依无靠,最后真的常伴青灯,便是罪过了,这才主动求陛下赐婚,再临死前吩咐几个儿子必须奉养谢氏。他很清楚自己几个儿子的秉性,只要谢氏入了门,他们便会善待她,敬重她,至于以后,倘若谢氏想再嫁,他们肯定会替她挑人且给她撑腰,倘若谢氏不想改嫁,凌王府也会是她永远的家,她不担心无枝可依。这件事有了妥善安排,他放了心,眼睛一闭就死了。凌王,也就是现在的小明王,听了皇帝的置疑,斟酌着开口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个名叫安东尼的魔族学生,在送一个地球人回家的时候发生了意外,穿越到了华夏之后的故事。这里没有意识网,这里不会探究魔法的结构,这里不会蛋疼的去建立一个国家,这里只是一个带着文艺气质的普通那啥青年的故事。这只是一个没有讲完的仆街故事。(群144357575)...
该小说还没有简介...
第114章化作永恒(大结局)我心一松,顿时间心脉上的伤口再度破开,不过我不愿管了,只对他道段轻尘,你要死了么?好罢,你要死了,我也快要死了。WWw。qВ5C0Мampnbs...
郁郁不得志的古枫被卷入皇宫里的偷汉养奸带绿帽的破事中,妙手仁心却惨遭追杀,一世为善最后却落了个天打雷劈,老天有眼,让他穿越到现代大都市的深城。新的环境新的人和事,古枫立志要做个混得风声水起的现代人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且看古枫如何演绎传奇人生。本书超级群101355609718051281140829081151470787631539787叁19014...
完本感言,多情还会回来!老子是狂人这本书,开书是2012年的9月10号,今天是十月一号完本,写了十个月了,完了,167万字。可是,有些东西终究是有始有终。amp...
难道我真的要离开这里吗?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有的选择吗?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